香江评论新闻网

简体
繁体
首页 > 评论 > 行业观察 > 正文

单笔受贿超11亿元仍获极刑:华融原高管白天辉金融贪腐案全纪实

2026-07-19 15:00香江评论网
字号
放大
标准
分享

(香江评论新闻社/王武报道)近日,随着白天辉受贿案司法文书完整公开,这起创下国内金融领域单笔受贿纪录的大案细节全面浮出水面。原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白天辉,累计受贿折合人民币11.08亿元,其中单笔受贿金额高达11.03亿元,即便归案后具备法律层面的重大立功情节,最终仍被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。该案作为国有金融领域反腐标志性判例,完整揭开了赖小民腐败圈层的敛财链条,也为金融权力监管、职务犯罪量刑划定了清晰法治边界 。

1784444325

白天辉任职期间长期依附原中国华融党委书记、董事长赖小民,是其一手提拔的核心心腹。中国华融作为全国四大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一,手握万亿级别资产处置、跨境投资、项目并购、大额资金融通权限,承担着化解金融不良、守护国有资产安全的公共职能。赖小民主政时期,企业内部选人用人机制严重异化,摒弃业绩、廉洁等考核标准,以是否依附个人、是否进入利益圈层作为晋升标尺,内部廉洁风气全面失守。白天辉深耕这一畸形环境,不专注本职风控与业务管理,主动充当赖小民对外利益输送的“白手套”,凭借圈层关系出任华融国际总经理,全权掌控海外投资、跨境项目审批关键权限,为巨额贪腐搭建起权力基础 。

1784444360

法院审理查明,2014年至2018年四年间,白天辉利用职务便利,为多家企业在海外项目收购、大额融资审批等事项违规大开绿灯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,涉案总金额超11亿元,单笔11.03亿元的受贿行为成为全案核心犯罪事实。为完成这笔巨额权钱交易,行贿方以劣质海外项目为标的,白天辉则依托自身审批权及赖小民的高层影响力,刻意篡改项目风险评估报告、隐瞒标的重大隐患,直接绕开公司风控、内审、多层集体决策等全套合规流程,推动国有资金高价接盘高风险海外资产,巨额国有资产长期暴露在重大亏损风险之下,直接危及国有金融安全。整套审批流程沦为形式,内部监督部门受制于上级权力,监督制衡机制完全失效,权力过度集中、内控形同虚设,成为巨量贪腐滋生的关键漏洞 。

值得注意的是,赖小民2018年案发落马后,金融系统反腐高压态势持续加码,多数涉案人员主动收手观望,白天辉却心存侥幸,在十八大后反腐高压环境下依旧顶风作案,持续利用剩余职权违规牟利,主观恶性极深。案发被留置后,白天辉主动检举揭发他人重大职务犯罪线索,相关内容经查证属实,依法构成重大立功,这也是社会舆论最关注的量刑争议点:具备立功情节为何未能从轻免死?

天津市两级法院审理意见、最高法复核裁定对此作出明确司法回应。法律规定重大立功仅为可以从宽情节,而非罪行滔天情况下的法定免死护身符。案件审理过程中,白天辉在一审宣判后当庭全面推翻此前供述,否认绝大部分核心受贿犯罪事实,全程缺乏认罪悔罪态度;其检举线索均与自身受贿犯罪高度关联,属于同一利益链条内涉案人员,立功行为功利性明显,并非真心悔过。结合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、犯罪情节特别恶劣、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、案发后仅追缴赃款6.3亿余元、巨额赃款去向不明等综合后果,法院最终认定,其罪行已达到极其严重标准,重大立功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,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。 

2024年5月,天津二中院一审作出死刑判决;白天辉上诉后,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2月裁定驳回上诉、维持原判,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2025年12月,最高法核准死刑裁定,同年12月9日,白天辉被依法执行死刑,其上级、原华融董事长赖小民早前也因受贿17.88亿元等罪名,于2021年被执行死刑,一对盘踞国有金融机构多年的贪腐搭档最终双双伏法。

该案暴露出早年部分国有金融机构存在的共性治理短板:圈层化用人消解职业操守、一把手权力缺乏刚性约束、内部风控审计流于形式、海外跨境金融业务监管存在滞后盲区。近年来,金融反腐以该案为典型警示,持续推进国有金融机构制度整改,压实决策终身追责、重大项目交叉审核、利益冲突回避、海外资产常态化巡查等制度,打破小圈子利益捆绑,强化金融权力全流程监督。

办案机关及司法机关表示,白天辉一案的判决清晰释放金融反腐坚定立场:国有金融资产归属全体纳税人,任何利用公职权力蚕食国有资产、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腐败行为,无论职级高低、是否具备立功情节,只要罪行极其严重、社会危害巨大,都将依法从严惩处,绝不允许立功成为重大金融贪腐分子的“免死金牌”。

点击排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