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香江评论新闻社 / 文静 综合报道) 2026年8月20日上午,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恒大集团有限公司(下称恒大集团)、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(下称恒大地产)及被告人许家印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。

数罪并罚,顶格严惩
法院判决,对恒大集团判处罚金人民币88.2亿元,对恒大地产判处罚金人民币70亿元;对许家印数罪并罚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同时,司法机关将继续追缴违法所得,不足部分责令退赔。根据法律规定,退赔损失优先于罚金及没收财产的执行。
财务造假与侵占资产细节披露
经法院审理查明,许家印作为恒大集团实际控制人,全面掌控集团及恒大地产、恒大财富等多家金融、地产子公司。2016年至2021年间,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利用持续性、大规模财务造假手段虚增资产、隐瞒负债,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集资诈骗、欺诈发行证券等犯罪行为。
此外,恒大集团及许家印通过行贿等手段获取金融机构控制权,违法套取信贷及保险资金。许家印还利用董事长职务便利,通过财务造假以分红名义侵占公司财产。
罪名认定与社会危害评估
法院认定,恒大集团及许家印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集资诈骗罪、违法发放贷款罪、欺诈发行证券罪、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、单位行贿罪;许家印另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、职务侵占罪。
法院指出,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,情节特别恶劣,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,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,社会危害极其严重,故依法予以严惩。
涉案高管同步获刑
同日下午,深圳市中级法院及南山区法院还对恒大系其他涉案人员进行了宣判。甄立涛、柯鹏、许腾鹤、许智健、杜亮、梁栋等56名被告人,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集资诈骗等罪名,被判处十八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相应罚金或没收财产。
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被告人亲属及集资参与人代表旁听了当日宣判。